敢提出不要臉的意見,何妨讓大家知道你的名字?
敢說不敢當,稱之為「小孬孬」,也算剛好。
ps.以上說法,不適用那位「持反對意見」的喔..
資料來源:NOWNEWS
不過因為倪福德的事件愈演愈烈,4支球團領隊9日開會討論是不是要有更嚴格的規範,有人提議如果日後再有類似事件的話,就限制該球員在1年或2年之內不得 回鍋加盟;也有人提議,為防堵事件再發生,乾脆就在球員參加選秀時繳交的同意書中,加簽「選秀後3個月內不得旅外」的切結書。 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,所有的規範僅止於討論階段,還沒有訂定新規範,因為也有領隊持反對意見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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