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xy類的P2P分享軟體,常將下載文件自動作分享(下載端兼上傳端),如果內容有猥褻,使用者常會有事,要小心。
台灣對猥褻的定義太模糊,執法的鬆緊由警察認定,而警察是有「業績壓力」的。一旦當月業績不足,上網逮人,是最快、最方便的。除非使用者刻意隱藏IP,否則,警察上門的機會很高,然後,又是警局作筆錄、又是移送地檢署的。
運氣好的,遇到認真的檢察官,以「無犯意」不起訴,但一番折騰,也夠累的。而且,今後將成為旁人的笑柄。(「妳看,就是他,看A片被抓到警察局了」..)
運氣差的,遇到辦事隨便的檢察官,一句「人贓俱獲」就起訴,即使將來法官判緩刑,也留下一個前科污點。(「妳看,就是他,看A片被抓去關。」)切,明明就沒關,好不好,嗚嗚嗚....
參考資料;色照自動被分享 男子獲不起訴
(節錄)檢方也表示,並非每件個案都會不起訴,還是會調查被告有無犯行意圖等,綜合情狀後才做出認定,網友不要以為上傳色情圖文都不會有事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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