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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鄭運鵬立委對香港[反蒙面法]施行後的看法,
與其說是[預判],
不如說,是他的主觀願望。
會不會變成笑話,讓時間來檢驗。

本粉專認為,這個禁蒙面法,
規範的對象,不是99.9%的和理非集會遊行者,
而是0.1%的暴民。

小編也要發表五點預判,
來跟鄭大委員對比一下:

1.現階段,港人上不上街,已經跟反送中無關,因為該法案已經撤回。多了禁蒙面,初期或許會有人以此為由上街反對,但只要能讓蒙面暴徒遞減,立法就是成功。
2.如果一堆人蒙面上街來抗議,如何開單?....簡單,先處理有暴力行為者,再處理不服警察取締者。。效果自然會出現。
3.幾十萬人願意受刑罰?這是用甚麼腦袋幻想出來的可能性?....我都不知道要怎麼吐槽了...好吧,如果真有監獄大爆滿這一天,那就用[易科罰金+留個前科]來免關吧...
4.案件太多,法院無法消化?那就請檢察官、法官多領一些加班費,慢慢消化吧。真不行,就多聘些助理給他們,這些錢,港府還花得起。。
5.蒙面人若勝訴會等於法令失效???錯,檢方再提請上訴即可...

鄭運鵬-蒙面法.pn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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